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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补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信息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07-05 07:41:58 人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招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板块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

(1)笔试拟定于7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笔试结束3天内,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5.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学校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板块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拟定于7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板块。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等有效证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方式: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讲授时间为每人15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总成绩计算。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察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学校可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也可研究取消该岗位招聘并核减招聘人数。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招考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1-4909841、0471-4909842(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471-4909850(纪检处)

技术咨询电话:400-178-0471

附件: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补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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