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中共镇江市委党校(镇江市行政学院)“金山英才”党校(行政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3-12-11 20:37:23 |  访问:284

镇江市位于上海都市圈和南京都市圈交汇处,拥有江苏最长的长江深水岸线,素有“城市山林”之称,是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中共镇江市委党校(镇江市行政学院)是镇江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镇江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是镇江市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镇江市委、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镇江市委党校现为中共党校报刊社科研基地。

根据《“金山英才”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专业及人数

引进岗位:专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引进专业:社会政治类、经济类、法律类、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我校将从以上专业中择优聘用3-5人。

二、引进条件、对象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身心健康。

(二)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年龄要求

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三、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列入镇江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镇江市规定的聘用岗位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引进对象签订5年聘用合同,聘期内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和7.2万元三年租房补贴,另外高质量科研成果按我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配套政策,同时根据镇江市人才“镇兴”行动政策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四、引进程序

(一)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引进人选,适时启动引进程序。我校将及时公示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31231

联系电话:0511-88620551(贾老师)

0511-88620552(曹老师)

申报人员填报《“金山英才”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zjdx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3.5年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其它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按顺序编排目录合成一个pdf文件。

(二)资格初审

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及科研成果审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及科研成果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专业评审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我校将组织专业评审,专业评审分为科研评定和专业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评审委员会根据专业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我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考察(政审)办法组织进行。

(六)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进编手续。

中共镇江市委党校(镇江市行政学院)“金山英才”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4416774

中共镇江市委党校镇江市行政学院

202337

附件下载

“金山英才”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公告热度

解锁详细分析

该公告在同类公告中的热度为***,目前已有***对其非常感兴趣

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立即投递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